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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南京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4/06/06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2〕9号)文件和教育部及江苏省研究生招生录取会议精神,结合本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组织与管理

根据教育部和研究生院规定,我院专门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制订复试工作办法,指导和监督有关学科、专业开展复试的各项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秦礼君

成员:韩纪琴 王宏林 姚科艳 侯广旭 武锐

秘书:刘恒霞

二、复试和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切实发挥复试作用,强化复试考核,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对考生的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创新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确保生源质量。

2.综合考虑考生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将考生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科研活动以及工作业绩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3.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复试工作在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三、复试基本条件

1.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详见《2013年全国硕士招生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并通过学院资格审核,凡未经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得参加复试。

2. 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与拟招生人数之比在1.2:1左右,根据不同专业缺额不同,实行总量控制。原则上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确定复试人选。

四、复试前资格审查

1.复试前,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到南京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报到,先进行资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方允许参加复试。

2.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4月10日上午8:00-11:30

3.资格审查地点:南京农业大学教学楼A319

4.审核所需材料:准考证、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生持学生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没有取得学位证书的可以不带)。

5.学院要对以上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学院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取得认证报告的时间不得晚于5月10日前。

6.另外,考生还需提交以下相关材料:考生本科或同等学力考生专科期间的《学习成绩单》 (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考生在就读学校就读专业的成绩排名(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政治思想考核表》(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可下载)。

7.报考类别是定向、委培的考生还需携带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要求有人事部门公章)。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

8.少数民族考生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管过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为准。

9.同时,每位考生需缴纳复试费人民币80元。

五、复试工作

(一)复试由以二级学科为单位组织的复试小组进行,复试小组由5名以上该学科主要导师组成,每位考生总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二)英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MTI笔译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

1.英语学硕型硕士复试:专业课考试(普通语言学)150分;外语应用能力测试外语应用能力测试:二外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面试(英语口语能力测试加常识)100分。加初试500分的实际得分(以上均指满分),从高到低排名,择优依次录取。未录取到学术学位的考生,依次征求考生本人意见,在MTI笔译考生优先录取后尚余名额时,可调入MTI笔译专业。

2.英语MTI笔译复试:专业课考试(英汉互译)150分;面试100分(英语口语能力测试加常识);翻译专业知识面面试50分,加初试500分的实际得分(以上均指满分),从高到低排名,择优依次录取。本专业考生不可调入学术学位。

2.学术学位同等学力(MTI笔译专业除外)考生加试本科主要课程,英美文学100分和英美概况100分(以上均指满分),合格线各为60分。考核结果为通过与不通过。不计入总分。实施一票(一科)否决。

4实施一票否决制,除我校研究生录取工作文件规定的其他一票否决情况外,学术学位与MTI笔译专业考生对复试科目或项目(复试笔试150分,面试100分,外语能力50分)中任何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5.对于学术学位同等学力(MTI笔译专业除外)考生英美文学低于60分或英美概况低于60分,任何一项不合格,实施一票否决。

(三)日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MTI笔译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

1.日语学术型和翻译硕士考试内容及方法相同。

2.专业课考试:日语语言150分;外语应用能力测试:英语50分,综合素质及能力考核:面试100分。加初试500分的实际得分(以上均指满分),从高到低排名,择优依次录取。未录取到学术学位的考生,依次征求考生本人意见,在MTI笔译考生优先录取后尚余名额时,可调入MTI笔译专业。

3.实施一票否决制,除我校研究生录取工作文件规定的其他一票否决情况外,学术学位与MTI笔译专业考生对复试科目或项目(复试笔试150分,面试100分,外语能力50分)中任何一项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四)考生总成绩计分方法:统考成绩(总分500分)加上复试成绩(总分300分)。

(五)复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1. 笔试时间:2013年4月10日下午14:00-17:00

地点:英语(包括学硕和专硕)教学楼A112

日语(包括学硕和专硕)教学楼A116

2. 口试时间:2013年4月10日下午17:30开始

地点:英语(包括学硕和专硕)教学楼A512

日语(包括学硕和专硕)教学楼A521

等待室:教学楼A516

五、录取办法

1.优先录取一志愿报考本校且成绩达到录取要求的考生。

2.按总成绩排名,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序确定录取名单。

3.考生在复试中有违纪、作弊、替考等行为的不予录取。

六、关于破格录取及复试加分项目

1.对初试成绩略低于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但在本专业考生中初试成绩名列前茅或在专业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可以在第一志愿报考单位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申请破格复试。

2.破格复试总人数不超过本学院录取总数的3%,破格复试招生指标已包含在学院分配的招生指标中,不再另行分配招生指标。

3.一般仅允许单科分不满足复试基本要求,分数差一般不超过5分范围。破格复试名单必须经过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学院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破格复试申请表和名单。

4.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请学“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院将进行核实。

七、体检安排

1.体检地点:南京农业大学校医院。

2.体检时间:2013年4月10日-11日。

3.体检时请携带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和有效身份证件。

4. 具体安排届时请查看研究生院通知。

八、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参加复试工作的所有人员都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复试及录取结果在学校网站公布,并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考生对复试有异议,可向南京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招生复试组提出申诉,并按学校相关规定进入申诉程序。

投诉电话:025-84395755

投诉单位邮箱: qlj5454@njau.edu.cn

九、特别说明

1.请考生登录南京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看复试名单,并进行相关操作确认。

2.复试期间,考生应凭有效身份证件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参加各种测试,迟到30分钟禁止进入考场。在复试过程中,各学科专业考生务必遵守学校有关考试纪律,紧密配合复试工作,一旦发现复试中有舞弊行为者,严肃查处。

3. 已确定录取的同学,如果出现体检不合格、应届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等,则取消录取资格,所发录取通知书、所签协议书自动作废。

十、本《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由南京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南京农业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3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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